(一)机构职责
1.负责新校区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校园建设规划编制、基建项目规划设计。
3.负责基础建设项目前期立项、现场施工、进度控制、质量安全、工程验收、项目移交、保修等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合同签订等工作,审核并办理各类工程款项支付申请手续;负责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和后评价等工作,严格进行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
5.负责工程材料采购比选、认质认价。
6.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 2 个科室:综合科、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