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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新区新校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15年08月29日 13:37 管理员 点击:[]

石家庄经济学院正定新区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经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社会核字[2015]50号)核准。石家庄经济学院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学院正定新区新校区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正定新区起步区以东、滹沱河以北、正定新区二期建设范围内。

二、比选范围和内容:

1、第一合同段:本招标项目的建筑工程、重要设备等招标代理服务。

2、第二合同段:本招标项目的监理、造价咨询、安装工程、重要材料等招标代理服务。

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发改部门核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证书、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记录。

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单项中标金额1亿元以上,提供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3、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至少为5人,并且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比选文件获取地址及时间:

1、比选文件获取地址为:石家庄经济学院校园规划与后勤管理处综合科(石家庄经济学院主楼426-1房间)。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比选文件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2、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领取人(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如为授权的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在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副本)。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石家庄经济学院主楼四楼会议室。未及时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本比选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比 选 人:石家庄经济学院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6号。

联 系 人:边老师

电 话:0311-87208270 1393312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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